重磅独家▎会宁“西湖庭院”老板兰州受审!4月25日上午,会宁“西湖庭院”项目实际负责人吕长虹等5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一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吕长虹,系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鸿福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案金额达8.1亿元,受害群众涉及我省兰州、白银等地及浙江东阳等地近人。据公诉机关指控,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年以来先后开发了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明珠”项目和会宁县北河坪新城区滨河东路“西湖庭院”项目。年10月以来,被告人吕长虹设立了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聘请销售团队,通过业务员发送彩页的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以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商铺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酒店房间使用权出让合同》,将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建设和开发的“西湖明珠”大厦部分房产非法进行39年的使用权转让销售,再以统一管理为名,以兰州鸿福珠宝城公司和兰州西湖印象酒店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商铺承包经营合同》或《酒店房间承包经营合同》,将使用权已转让的商铺及公寓进行反租。截止目前共有社会公众人购买了西湖明珠大厦共计套铺面、酒店式公寓的使用权,涉案金额为3.55亿余元。年3月31日,吕长虹在浙江省东阳市注册成立了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聘请工作人员,以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在兰州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为由,以兰州西湖明珠大厦作为抵押,并支付高额利息,在浙江省东阳市公开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共向社会公众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4.58亿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兰州科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人吕长虹等5人以售后返租的模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吕长虹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时代置业公司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该案的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来源于:华家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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