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依法保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费县在上级水利部门的指导下,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强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服务水平,为保护好费县的绿水青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抓组织保障,促进监管规范化

一是高规格专职机构保障。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成立了费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县水利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人,内设机构6个;中心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日常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

二是高素质监管人员保障。锻造一支勇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的10人监管队伍,固定专用行政执法车辆,以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失管必问,各类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违规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整改。

三是高投入财政经费保障。今年县财政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配套专门资金万元,着力解决了水保治理投资瓶颈制约问题;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天地一体化”监管专项经费,用于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先后配置了无人机、专用执法记录仪、车辆、移动终端系统等设备,为水保监督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抓资源整合,促进监管常态化

一是创新机制“三立”。立好目标“责任状”,县政府批准印发《费县水土保持规划》,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树好考核“指挥棒”,印发《年度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查处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每年由县督考办牵头对乡镇考核。织好立体“监管网”,每年县政府办组织召开全县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推进会议,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部门协同联动,构建起“政府高位推动、部门齐抓共管、乡镇积极参与”监管网络。

二是构建部门“三联”。会同县审批局制定《关于建立行政许可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常规项目审批有章可循,事中事后监管有规可依,有效避免了水土保持监管真空现象。采取“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审批局利用政务服务云平台,将县级开工许可项目信息同步推送至县水利局,水利局及时跟进,对取得开工许可的项目进行复核,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推送到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实施立案查处,通过部门联动、靶向发力,极大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

三是开展宣传“三进”。编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工作指南》、《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指南》及水保法律法规宣传彩页,制作水保法宣传课件和视频。进乡镇广泛宣传,让水保知识家喻户晓,引导乡镇积极做好水保工作;进企业提前宣传,做到宣传监管双管齐下,累计发放宣传材料余份、政策解答余次;进校园生动宣传,在县委党校用生动的授课使新入职公务员、事业人员及新任村两委干部,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

抓制度建设,促进监管标准化

一是日常监督检查“有效”。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监管人员每月巡查在15个工作日以上,及时下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催办通知书,做到督促生产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逐一销号到位。自年以来,对辖区内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表份,发现需整改问题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查处未批先建、未缴纳补偿费、未监理监测、未验先投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余起;督办水土保持方案个,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实现辖区所有建设项目水保审批、监理监测、自主验收全覆盖。

二是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印发《费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业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做到各类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以水利部、省水利厅卫星遥感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为抓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这个指挥棒,多管齐下,对整改不力生产建设项目所在辖区乡镇政府以约谈、通过政务内网推送督办函等形式,压实各方责任,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及时完善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履行水土保持义务。对水利部遥感监管生产建设项目分别建立台账管理进行认定查处,全部及时整改销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图斑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

三是征收水保补偿费“有实”。扎实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用收缴工作,由县水利部门牵头协调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审批批复工作,将相关数据推送给税务部门,并与税务部门联合推行水土保持补偿费网上申报及缴纳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建设单位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年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自年以来,全县累计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余万元,切实做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

抓服务提升,促进监管便利化

一是水保审批持续优化。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和省水利厅有关部署要求,不断简化复核程序,提升审批效率,将手续办理时限从过去的10个法定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县域內占地不足5公顷且挖填方量不足5万方的项目做承诺制处理,企业递交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后,即可当场领取承诺制批复,做到了承诺制批复即时下发、水保手续当日办结。今年以来,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表)34份、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21份,均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

二是区域评估深入推进。针对费县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和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区2个项目区,实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将建设项目评估由单体评价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估评价转变为申请前服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由政府出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统一上报上级审批部门进行技术评审,压缩审批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三是“不见面”评审全面推行。在费县郝峰高端装备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中,采取“云审批”即视频会议的形式,评审专家、方案编制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参会人员,在各自办公室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不见面”评审,在线审阅电子版材料便可对项目进行评审批复,有效打破了地域限制,打通了“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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