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人民群众与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普及宣传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落实省高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要求,年4月26日上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组织法官干警走上街头,在宝塔区凤凰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品等形式,向群众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内容、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及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等,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树立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意识,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为创建法治延安、平安延安做出积极的贡献。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品数百份,接受宣传、主动咨询的现场群众约余人。活动安排有序、形式多样、气氛热烈,有效推进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人心,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副主任、刑二庭副庭长袁洋表示,延安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夯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群众基础和法治基础,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作者:惠兴文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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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