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厦门网」,消费者的“娘家人”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外消费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或者购买的货物缺斤少两,或者遇到坑蒙拐骗的店家,或者卖家的承诺不肯兑现……每到这个时候,我们自然而然会想起市场监督管理局,想起那个耳熟能详的,于是,怀着愤愤不平的心情拨打了这个电话,一通诉说之后,没过几天,事情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又重拾灿烂的心情。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切身为消费者服务。为此,我有深切的个人体会。曾经,我有两次消费权益受到侵犯,事后,我拨打了,事情得到了很好的解决。那是多年前,有一次,我和老公到小区菜市场买鱼,一家鱼摊的案板上摆着一条巨大的石斑鱼,摊主说一斤25元,可以切块卖,我们当场买了两斤。摊主拿着锋利的刀切下一块鱼,然后放在称上过称,说不多不少刚好2斤。老公付了50元给摊主,我们离开鱼摊,没走几步,老公忽然停下脚步,掂了掂手里的鱼,说:“我总觉得这家卖鱼的称有猫腻,这点鱼肯定不够2斤。”我和老公提着鱼到公平秤上过称,鱼足足少了半斤,我和老公提着鱼返回卖鱼的摊点,跟卖鱼的摊主说这鱼不够称,没想到,对方一口咬定少的斤两是刮下来的鱼鳞和鱼肚。老公指着案板上的鱼鳞和鱼肚,说:“那你把这些鱼鳞和鱼内脏一起装起来称看看,有没两斤重?”摊主假装没听到,只顾着招呼其他顾客,对我们爱理不理。老公生气了,拿出手机说:“你们不理可以,我打,看你们还理不理。”老公话还没说完,女摊主就赔着笑脸跟我们道歉,并退给我们10块钱。为此,我们见证了的威力,事情得到了解决,我和老公扬眉吐气地提着鱼回家。还有一次,老公从某知名商场买回一台液晶电视,当时,商场做出承诺,自购买之日起19天内,如果发现同城超市的同款电视比他们卖得还便宜,会给予差额退款。无独有偶,电视买来的第二天,我在楼下信箱里拿到了另外一家超市的彩页广告,彩页上面的那款电视型号和我们刚买的一模一样,价格却便宜元,老公马上拿着彩页找到售货商场,对方给的答复是彩页上的那款电视是商场促销产品,不给我们退款。我和老公觉得商场言而无信,我们有必要讨回公道,于是,我打了进行投诉。在进行调查后,觉得情况属实,要求商场退差价给我们。没几天,我们就收到了商场退回的差价元。通过这两件事,我深切地感受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各方面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平时的生活中,它默默地在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当我们在消费的时候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们马上就会想起,,它是消费者的“娘家人”,它以亲人般的关怀关心让我们不受欺骗,还我们公正、和谐的消费氛围;,它是我们生活无忧的安全保障,它让我们放心地明明白白消费,我从内心深处向道声“谢谢”。文/苏丽梅往期推荐/11/年来最长!刚刚,厦门夜空出现“天狗食月”,你看到了吗?太美啦!厦门地铁1号线推出“园林植物园地铁专列”,展示时间是...夜间出行需注意!海沧大桥加固修复工程开工!这个立交工程也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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